在多民族共同生活的西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方式方法不一而足,随着依法治藏的推进,法治在其中的作用越来越得以彰显。
“七五”普法规划指出,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实践证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是促进民族团结的根本保障。
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反分裂国家法,前者保护公民权益,后者打击分裂分子。公民权益保护得好有利于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也会最大限度孤立分裂分子;打击违法犯罪有助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也会为建设美丽西藏营造良好氛围。由此可见,保护公民权益和打击分裂分子,两者是相互促进的。
了解并掌握宪法法律中关于民族方面的内容,公民就知道在工作生活中怎样立身行事。公民要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对公民而言,用法这把尺子衡量是非曲直,具有公信力和说服力。张三购买虫草有假,可通过民法挽回损失;旦增认出逃逸的肇事司机,可通过刑法保护自己权益;房客在出租房内造假售假,马四可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解除租赁关系;等等。以法律为准绳解决纠纷矛盾,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化干戈为玉帛。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同样以法制裁,既能避免破窗效应,又能帮助群众认清本质,从而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
在西藏,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非一日之功,法治社会的建设也就任重而道远。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针对受众心理,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用民族语言宣传阐释法律条文,结合实际以案释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不管来自哪个民族的居民,都要根据法律和市民公约或乡规民约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大家自觉在法律框架下做事,人人都是受益者,共同组成一个密不可分的大家庭。
法治,使治理迈向公平与正义;法治,使公民趋于理性与自觉;法治,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