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温州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温州市群众举报涉恐涉暴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今后,温州警方将公开向市民征集涉恐涉暴犯罪线索,并根据情节奖励举报人。
《办法》规定,奖励将按线索评定等级发放,一共分四级。其中四级线索指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一般作用的线索,酌情奖励50元至1000元;一级线索指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不低于40000元,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金额。
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此类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负责。
据悉,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拨打110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