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举行成立暨揭牌授旗仪式,这标志着全疆首支旅游警察队伍正式成立。今后游客在吐鲁番旅游期间,不管是遇到黑导游、买葡萄干遇到了欺诈,都可以向旅游警察大队求助。
高昌区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队长高博介绍说,根据市委相关文件要求,这支旅游警察大队规格为副科级,编制为30人,所需人员从高昌区现有公安和协警队伍中调配。分为3个中队,分别对吐鲁番17个景区景点进行日常巡逻,处理游客问询及投诉。
据了解,旅游警察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暂定为:负责旅游景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为游客提供信息问询服务和应急救助及其他便民服务;负责办理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联合工商、规划、环保、旅游、食药监督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强买强卖、非法经营、价格欺诈等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案件;统一指导各景区警务室、安保部门开展日常巡逻防范、维护秩序、服务游客等工作。
高博说:“旅游是一个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群体的行业,以前每个行政部门的执能范围有限,遇到一些旅游纠纷会超出单个传统部门的职责权限,旅游警察相当于综合执法。”
随着吐鲁番旅游业不断发展,国内外游客逐年递增,旅游业服务和带动地方经济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维稳和治安问题。为树立旅游新形象,经政法委、公安局前期调研,在总结往年景区治安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景区及周边治安实际,积极联合宣传部、旅游局和乡镇基层组织共同启动“旅游警务”工作模式,成立旅游警察大队。
新成立的旅游警察队伍要担负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的重任,发挥旅游警察的职能,以游客满意为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严厉依法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健康旅游治安环境和市场消费秩序,真正成为游客旅行安全的“守护神”。(张小宓 朱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