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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上海:重拳整治网络诈捐骗捐行为

2016-08-18 17:48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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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近日记者从上海市民政局对市人大代表答复中了解到,民政部将于9月1日前出台“慈善组织募捐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并将在2017年开展“全国民政慈善信息平台建设”。上海市民政局将对有需要的慈善组织做好指引和指导工作,本市宣传部门也将继续对违规网络募捐行为及时曝光。

  今年两会期间,金永红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对网络募捐行为监管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市民政局在答复中指出,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募捐成为社会募捐形式中一种很好的补充,更广泛地让“人人慈善、随手慈善”成为可能。然而,网络募捐也是一把“双刃剑”,这种“互联网+慈善”的新型模式由于网络固有的匿名性和隐蔽性,募捐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障,诈捐、骗捐事件层出不穷。这些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整合资源,整体予以研究推进解决。

  《慈善法》第23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因此,互联网募捐的平台管理和信息发布权限已收归民政部。上海市民政局透露,民政部将于9月1日前出台“慈善组织募捐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并将在2017年开展“全国民政慈善信息平台建设”,上海市民政局将积极做好上下联动,对有需要的慈善组织做好指引和指导工作,本市宣传部门也将继续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违规网络募捐行为予以及时曝光。另据记者了解到,该慈善组织募捐信息平台拟采取遴选方式,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首批拟指定10家左右。

  据悉,上海已经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下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特别指出要“深入研究网络募捐,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网络渠道开展慈善募捐的个人、项目等的监管。”

  由于《慈善法》已经明确禁止国务院民政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以外的网站公开募集,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上海市网信办将在日常管理中,将此项规定纳入执法依据,对网上慈善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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