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辽阳市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上,市委政法委专题汇报了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指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会议要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从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来研究和谋划,把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辽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智慧辽阳建设之中。要有新思维、新思路,体现改革精神,在创新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工夫。要跳出原有的框框来研究防控体系建设,制定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明确未来五年都做些什么,每年要达到什么目标。要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抓好落实,持续几年一直抓下去,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会议强调,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个整体工程,不仅仅是增加资金投入、增加人力投入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把人防、物防、技防能够有机结合起来,使人防、物防、技防能够取长补短、相互融合。在传统防范手段基础上要提高现代科技含量,运用科技手段弥补传统手段的不足,同时,也要充分发挥传统优势,强化监控“盲点”的人防力量,达到相互补位的目的。特别是在实施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过程中,要强化资源整合、信息整合,真正做到深度融合、资源共享。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功能,真正做到不发案时能预警、发了案后能追源。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既要考虑长远发展,又要考虑现实需求;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要从辽阳的实际出发,怎么有利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就怎么办。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来,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强化责任落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