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8月初,辽宁省公安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共同制定出台《辽宁省联合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
据了解,制定出台《辽宁省联合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主要是为了建立各部门预防和打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的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警银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警银工作合力,共同预防和打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协调机制的防控范围包括:涉及人民币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票据、银行卡、网络支付、支付系统等方面的重大典型案件,以及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协调机制具体包括五大机制:人民银行与公安机关联动办案机制,公安机关与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间案件协作机制,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电子化信息共享机制,宣传教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