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广州市检察院召开2016年上半年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今年1至6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036件9391人,同比分别上升2.6%和3.01%;提起公诉8324件10444人,同比分别下降10.83%和12.15%。
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查处地厅级干部6人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广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做到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今年1至6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2件23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6件51人,与去年基本持平。
其中,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20件20人(其中地厅级6件6人)。这6人中包括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原总裁刘子静(正厅级)受贿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泽君(正厅级)受贿案。
发布会透露,广州市检察院早在今年1月就对依法刘子静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此外,今年3月,广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湛江市政府原副市长伍杰忠(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日前,刘子静涉嫌受贿案、伍杰忠涉嫌受贿案,以及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彭泽英(正厅级)涉嫌受贿案,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表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7件35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抓好扶贫领域‘精准预防’,检察机关目前联动扶贫办、协作办等部门,形成惩防合力。”
试点公益诉讼
摸排线索44条
2015年7月1日,广州被确认为全省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地区。李学东说,截至今年7月26日,广州市共摸排出线索44条,检察机关对其中的22条开展诉前工作,部分案件取得一定成效。其中,从化区检察院初查的大石古水塘污染案,经最高检批准,广州市检察院于今年2月29日直接向广州市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月28日已经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外,花都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区国土部门履职案件,最高检已经批准,目前提交到法院,在受理或审查阶段。检察官邱正文详细介绍了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人举报花都区存在开发开采瓷土现象,我们认为花都区国土部门收到举报后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查处力度不够。起诉后,花都区国土部门已进行相应整改”。
据介绍,在今年初省检发布的省内首批八件典型案例中,广州检察机关办理的有3件,包括天河区检察院支持广东省环境基金会起诉的水污染案、增城区检察院督促增城林业和园林局履行职责案、从化区检察院督促从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履行职责案。邱正文表示,目前尚未发现在办理公益诉讼过程中发现渎职行为。
目前,广州市检察机关介入的有效线索中,固体废物污染案线索8条,破坏资源案线索7条,水污染案线索3条,食品药品案线索1条。
强化刑罚执行检察
防止“有权人”“有钱人”早出狱
经检察机关建议,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正局级)李飞因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被收监执行。“他本来是因为疾病出外就医,我们在审查时发现他身体已经具备了继续收监的条件,所以就执行。”李学东说。
这是广州检察机关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的缩影。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广州检察机关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6627件,纠正违法及不当提请案件52件,出席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2027件,提出庭审意见2027件,有效防止和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我们紧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犯罪,对正在服刑的逐人逐案审查,对正在暂予监外执行的逐人见面,防止‘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提前出狱。”李学东告诉记者,目前广州市检察机关共设置5个派驻监狱检察室、15个派驻看守所检察室、1个派驻强制医疗所检察室,承担对监管场所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任务。
发布会还介绍,在各类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广州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标准,改进证据审查方式,严把案件质量关。2016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1788件 2825人,不起诉246件3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