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以来,湖北省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对非公经济“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146件157人。这是记者从8月10日召开的“湖北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湖北省委、最高检关于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随后部署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犯罪嫌疑人袁某系某国有银行某支行公司小企业金融业务部原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袁某利用贷款业务审核权对中小型非公企业“吃拿卡要”,受贿人民币78.6万元。日前,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依法对袁某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袁某案是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缩影之一。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介绍说,今年3月以来,湖北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召开非公企业家座谈会386次,走访非公企业1724家;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业准入、市场监管、项目审批、国家政策性补贴发放等职务便利,向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贪污贿赂犯罪及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造成非公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立案侦查146件157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企业内部人员侵占企业财产等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19件;加大对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272件384人,提起公诉335件527人;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合法权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9件,对审判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1件;经审查后依法不批准逮捕涉案非公企业人员61人,决定不起诉20人;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15人,依法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16人;同时,累计向非公企业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36件,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预防宣传767余场次,提供涉及非公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509次,帮助非公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郑青主持新闻发布会。(刘志月 戴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