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开幕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新疆法学会名誉会长熊选国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会场
获奖论文作者代表领奖
8月8日上午,第四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开幕。
本届论坛由新疆法学会承办,主题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紧扣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民族团结、社会治理、反恐维稳和长治久安等问题进行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
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指导,由广西、内蒙古、宁夏、西藏和新疆五个自治区主办的区域性法治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成为民族地区法学、法律专家们开展法学研讨和学术交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汇集研究成果的智库平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新疆法学会名誉会长熊选国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说,自治区坚持把繁荣法学研究作为深化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重要理论支撑,全力支持和保障新疆法学会和法学法律界发挥作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包括新疆在内的五个自治区共同面对的永恒主题,从法治层面继续深化和系统化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作为本次论坛的东道主,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按照自治区党委和中国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加强与兄弟省区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大家的新观念和新思路,进一步做好新疆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届论坛共收集到600多篇征文,其中49篇优秀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开幕式上对获奖论文作者代表进行了颁奖。7名获奖论文作者在大会交流时作了发言。
广西、内蒙古、宁夏、西藏、新疆、四川、山东及河南的法学、法律界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论坛。(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