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陕西省榆林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6年7月2日至10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传销百日行动。
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惩戒传销骨干分子,有效遏制传销违法活动的滋生和蔓延势头,为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百日集中行动”是深化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传销作为平安榆林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认真研究新形式下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重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探索长治久安、切实可行的方法,努力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着力解决传销活动“打而不死、驱而不散、遣而不返”的怪圈,确保打击取缔有力、教育挽救有效。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力量,综合施策、合理引导,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进社区(村)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的诈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四是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及时跟踪督查百日行动工作情况及各类督办案件的落实情况,将行动成效纳入年度综治考评重要内容。(延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