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科技创新领域腐败 利用审批监管权收受贿赂

2016-07-14 15:39  来源: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科技信息局原局长、副局长二人,利用经手、审批科技项目的便利,在多家企业申报项目等过程中收受好处,为相关公司、人员谋取利益。此案被最高检通报为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职权妨害科技创新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至2013年3月,邓某先后任职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科技信息局科技管理科科长、副局长,利用经手、审批科技项目的便利,在广东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向南海区科技局申报认定资格、申报项目过程中,收受陈某、周某等人红包、好处费共计106.2万元,为相关公司、人员谋取利益。

  梁某任职南海区科技信息局局长、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常务副局长期间,在佛山市新航发动力有限公司申请科技扶持资金时,不按照要求履行审批职责,帮助该公司向南海区政府申请200万元科技扶持资金,且后续没有按照规定监督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的严重后果。此外,梁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何某等多人赠送的公司股份和钱物共计44万元。

  2014年4月28日,梁某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同年6月9日,邓某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06.2万元。

  记住注意到,在最高检日前制定并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中专门提到,要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职权妨害科技创新发展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犯罪,特别要重点查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科研规律干预科研活动,导致重大科研项目流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以及泄露国家重大科技秘密的犯罪。

  具体到此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检披露,邓某、梁某利用经手、审批科技项目的工作便利,及其职位的影响力和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向申请公司提供申报资料修改意见、帮助联系介绍中科院某研究所与申请公司对接等方式,为相关的公司、人员谋取利益,使其获得政府资金扶持,并收受过百万好处费,极大破坏了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检察机关通过查办此案,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保障了科技创新发展。(高鑫)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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