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制定遏制尾矿库重特大事故方案
2018年底全面消除“头顶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制定了《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消除尾矿库中的病库,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
通知指出,“头顶库”溃坝事故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概率高。据初步统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头顶库”发生溃坝事故21起,占尾矿库溃坝事故总数的55%左右,其中重特大事故13起、死亡707人,全部发生在“头顶库”。特别是2008年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造成281人死亡。近年来,信访举报和上访反映“头顶库”事故隐患事件不断增加。
对此,方案要求,全面消除尾矿库中的病库。通过实施“头顶库”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消除“头顶库”中的131座病库,确保“头顶库”达到正常库运行标准。与此同时,对其他病库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本项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至2018年12月结束。
方案还明确了综合治理方式,主要包括:隐患治理、升级改造、闭库及销库、尾矿综合利用和下游居民搬迁等五种治理方式。一座“头顶库”可以采用一种或几种并用的方式进行治理。
方案还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防范“头顶库”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本着“一库一案”的原则,编制符合实际的“头顶库”综合治理方案,确保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进一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坝下居民、学校、厂矿及重要设施多的“头顶库”进行风险评估论证,确定重点治理区域及重点治理项目,研究落实具体治理措施和计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加强督导,严格验收。(蔡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