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要我改造”为“我要改造”
甘肃白银推出社区矫正管理“五环渐进法”
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纺织路街道,有一支特殊的志愿者队伍——“蓝精灵志愿队”,所有成员都是社区矫正人员。
孙某就是其中的一员,在社区服刑1年多时间里,她每个月都要和社区其他服刑人员一起,到白银市福利院参加一次公益活动。
因为身着蓝马甲,头戴蓝帽子,所以他们被老人们亲切地称为“蓝精灵”。在福利院里,他们帮助老人打扫卫生,为老人理发,帮助福利院职工收割庄稼。
“他们到了福利院以后,遇到啥活就干啥活,非常受老人和福利院职工欢迎。“纺织路司法所所长成兴霞告诉记者。
成兴霞介绍,截至2016年4月底,纺织路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0余人,依法解除矫正70多人,近3年来无一重新违法犯罪。
白银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明权认为,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变“要我改造”为“我要改造”,让他们从公益劳动中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和价值感,从而逐步实现他们发自内心的自我控制、自我监管、自我教育,达到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
白银市司法局局长何继先介绍,为了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市积极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出了切实管用的“五环渐进法”工作模式,从接收到解除,环环相扣,取得了良好效果。
首次谈话,建立档案。按照“见人见档、一人一档、人档相符”原则,及时与新矫正对象进行谈话,逐一建档立卡。
调查走访,制定方案。对每个新接收对象进行走访,了解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制定切实管用的矫正方案。
定期回访,全面掌握。通过定期回访,掌握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了解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进一步完善矫正方案。
帮扶济困,爱心救助。在坚持严管同时,加大人性化管理和帮扶力度,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帮扶措施,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个性矫正,严进严出。坚持严字把关,做到严进严出,从严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016年3月,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白银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基础工作逐步夯实,规范化建设有所推进,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制度建设日趋完善,社区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加强。(周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