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青海省法院系统现有200余名既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又基本能使用民族语言审理案件的双语法官中,目前126名已入额,占双语法官总数的63%,基本实现每个法院有一定数量的双语法官。
据了解,青海省是我国面积最大、海拔最高、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但人口密度最小的省,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6.98%,其中藏族人口占一半多。
青海法院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中,注重双语法官、特别是汉藏双语法官的选任,坚持统一标准和程序选任双语员额法官的同时,在审判实务考核环节给予适当倾斜。
据介绍,青海省经过两批次选任的875名员额法官中,汉藏双语法官126名,其中院庭长43名,还特别选任了251名有影响力的少数民族代表补充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保证了青海省6个藏族自治州双语法官队伍在法官员额制改革中人员没有减少,素质没有降低,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审判执行工作顺利推进。2015年,青海法院共审理涉少数民族群众案件25018件,其中6个藏族自治州审理涉藏族群众案件10034件。(蔡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