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平安深圳”建设,深圳市公安局4月5日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发布了首期深圳公共安全指数。
4月5日起,深圳“公共安全指数”每周二发布一次。该指数选取了各街道“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3项与群众生活感受最密切、影响最直接的项目作为三大基础模块,细分8项成份指标,即“八类恶性警情、多发性侵财警情、其他刑事治安警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警情、一般交通事故警情、交通拥堵警情、致人死亡火灾事故警情、一般火灾事故警情”,经过加权计算、综合比较形成该街道“公共安全指数”,对全市59个街道进行综合赋分。(游春亮 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