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英雄与家属光荣一辈子
浙江5年表彰92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您这个体力,以后碰到这种情况,还会救吗?”
“肯定救!”65岁的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渔民詹三敏笃定地回答,“虽然我老了,但水性还可以,如果碰到了,肯定还会跳下去!”
3月21日下午,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詹三敏拿到了“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荣誉证书,激动地对记者说:“真高兴!感觉光荣的不得了!”
在这里,刚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大会,省、市、县三级同步直播,和詹三敏一同参加表彰的还有另外13名英雄及家属。
2015年度受省政府表彰的14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分别是:鲍永清、胡小丽、李安猛、王运涛、吴章信、方友松、罗腊英、熊斌、吴志钱、王刚、任代晖、俞夏龚、朱晨航、詹三敏。这其中,有8人已英勇牺牲。
表彰大会上,浙江省常务副省长、省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家军深情地说:“他们中,有的面对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有的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挺身而出、舍生取义;有的在抢险救灾中冲锋在前、义无反顾。我们要向先进人物学习……”
在表彰大会开始之前,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等省领导看望慰问了先进人物及家属代表。
“见义勇为英雄都是最美浙江人,值得全社会尊敬。”夏宝龙说,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更要宣传见义勇为英雄的崇高品质,引导干部群众向见义勇为英雄学习、看齐,崇尚见义勇为精神、尊重见义勇为英雄、争当见义勇为模范,让见义勇为精神在浙江大地发扬光大,让见义勇为行为由一个个事迹变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点缀在浙江山山水水间,让浙江变得更美丽。
夏宝龙强调,发展见义勇为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救治、抚恤、帮扶等保障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近年来,浙江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事业,2011年8月,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出台《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确认、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宣传报道、春节慰问和医疗保障等工作,该规定实施5年来,已为吴菊萍等92人记(追记)一等功并授予(追授)荣誉称号。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执行奖励和保障条例与若干规定的内容,健全见义勇为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将见义勇为的确认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将医疗等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加大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强化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确保见义勇为人员与家属光荣一辈子。(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