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6-02-17 09:00  来源:《求是》

  四、依法服务和保障开放发展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涉外案件大量增加。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促进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妥善审理“引进来”和“走出去”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供服务和保障。

  依法服务保障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实施。妥善审理在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自贸试验区等战略实施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统一裁判标准,维护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准确理解和适用国际条约与惯例,加强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为国际商法发展和国际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实施。依法审理各类海事海商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海事法院专业优势,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蓝色国土”安全。加快推进海事审判制度改革,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加强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积极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与司法相关的内容,加强区际司法协助,保障和推动两岸暨港澳经贸往来。

  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问题上,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国家长远利益、战略利益、核心利益。积极参与区域性法律交流工作,为国际治理创造和提供中国智慧、中国经验和中国标准。

  五、依法服务和保障共享发展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五大发展理念本质上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婚姻家庭亲属关系所具有的社会道德属性及其个性特点,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推动和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环境损害赔偿、食品药品等侵权案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充分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引导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促进就业创业和教育公平。依法审理涉及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案件,破除用人单位的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依法保护劳动者创业权利,促进形成以创业带就业的新机制。依法审理涉及教育领域的案件,促进教育公平。

  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法受理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引发的社会保险纠纷,维护职工和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不断促进社会保障惠及全体人民。

  依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正确适用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配合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改革,更好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刑法修正案(九)和反恐怖主义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进一步震慑腐败分子,促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完善社会风险研判、预警、防范机制,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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