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黑龙江省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牢牢把握中央关于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共分为7部分、37大项。第1部分是总则,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总体任务4个方面。第2部分到第6部分是主体,主要包括完善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健全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5个方面。第7部分是推进措施,主要包括统一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分工等5个方面。
意见是推动黑龙江省公安改革的总纲领、总规划,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推动公安改革持续发展的核心和主线,全力推动各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