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纵深推进“两个规定”落地生根
各级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工作情况综述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了第二批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彰显了继续坚持对干预司法活动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颁布至今已近一年。总体上看,各级政法机关不断加强工作力度,研究推出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实实在在地推动了“两个规定”落地生根。
—— 顶层推动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分工
“两个规定”颁布施行后,中央政法各部门党委迅速组织了专题学习,传达中央精神,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主要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对进一步抓好“两个规定”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辽宁、黑龙江、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湖南、贵州、西藏等省区领导同志分别对贯彻落实“两个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以召开会议、印发通知等形式,将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了基层,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个规定”落实到位。
各级政法机关普遍从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由纪检监察、政工部门和办案业务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落实“两个规定”的职责分工,努力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到位。
—— 学习宣传 ——强化理解认识 聚焦推进情况
为了让所有人明确“底线”在哪儿,各级政法机关普遍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加深了全体成员对“两个规定”内容的了解和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普遍将贯彻落实“两个规定”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对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并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两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
广东精心设计了总流程图,对各环节的工作要求、责任部门以及配套机制进行了细化;上海、重庆等地以集中宣讲、分散自学、座谈讨论等方式,强化学习效果;陕西安排执法监督部门负责同志举办专题讲座,进行宣讲解读。
各级政法机关利用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和进展。
—— 细化落实 ——出台具体细则 健全配套机制
“两个规定”正式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迅速制定出台了详细的推进落实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对干预、过问案件行为全面记录、全程留痕的原则,建立不当干预阻断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完善了不实记录澄清机制,规范记录、处置、通报等程序;公安部专门下发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各级党政机关纷纷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或指导意见,推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在完善“两个规定”配套机制方面,各地也勇于创新,努力扎牢制度的篱笆,如云南出台了《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工作规定》,上海出台了《上海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等。
截至目前,“两个规定”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已在中央和省级层面基本实现“全覆盖”。
—— 督导检查 ——强化督导考评 接受群众监督
在“两个规定”的推进落实过程中,各级党政机关始终注重通过督导、考核等方式强化制度落实。
海南、青海等地将贯彻落实“两个规定”作为执法司法专项整治中自查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限期进行整改;河南、云南等地成立督导组,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集中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并帮助协调解决。
许多地方党政机关还将“两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山东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不干预、不过问案件承诺书,广西将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工作列入绩效考核。
部分地区还充分发动群众,将群众监督举报作为推进落实工作的重要“助推器”。云南建立并向全省公布了举报中心网站,山西进一步完善专用举报电话受理、处置、协作工作机制。
—— 严肃问责 ——打击违规行为 发挥震慑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始终严查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违反“两个规定”线索,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第3季度,公安部和北京、上海、江苏、云南等省市查处了5起违反“两个规定”案件,以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鲜明态度,认真核实案件情况,并及时上报材料。
2015年第四季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湖南、山西、陕西、四川省委政法委继续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记录规定,扩大案件来源,加大查处力度,共查处了8起违反“两个规定”案件。
近日,中央政法委通报了第二批7起干预司法活动典型案件,体现了各级党政机关严肃倒逼问责、严查顶风违规、持续打击违反“两个规定”行为的坚定决心。(记者 林 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