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检察机关:打铁自硬积极回应依法行权

2016-01-15 08:32  来源:检察日报

成都市检察院案管办检察官对案件卷宗进行数字化扫描

成都检察:打铁自硬积极回应依法行权

  打铁还需自身硬。2015年,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坚持从严治检、依法行权:大力信息化,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向信息化要战斗力;全力公开化,规范司法行为,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倾力专业化,提升业务素质能力,打造纪律严明、专业过硬的一流检察队伍。

  信息化——打造司法规范的制度“笼子”

  2015年7月4日,成都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内,四川五方律师事务所王明福律师正在办理阅卷手续——这次阅卷,他拿到的是所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光盘。2015年7月1日起,成都实现了公安机关“同步移送”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即侦查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及报送补充侦查材料时,一律同步移送电子卷宗。

  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的推进,不仅提高了律师阅卷和拷贝效率,也保证了案卷的完整性,能有效规范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刑事案件的卷宗制作。“卷宗数字化工作的硬性要求,客观上‘倒逼’着侦查机关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卷宗制作,质量提升明显。”成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云介绍说。

  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是成都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按照上级院统一要求,针对司法不规范的“顽疾”竖起靶子,设定靶心,制定完善了《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对监督效果、廉洁司法等12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集中整治。

  据悉,2015年成都检察机关先后接待律师查询、阅卷等3600余人次,刻录光盘1831张,制作《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律师网上自助办理业务帮助手册》1万册,并向全市516家律师事务所8000余名律师免费发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积极加强对各项检察业务的统一、集中和动态管理,做好案件受理分流、结案审核、流程衔接和文书移送工作。强化对案件受理、分流、结案的集中监管,设专职流程监控人员,每日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网上巡查和流程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及时预警,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10类重点案件进行日常跟踪、监控,共发出预警163件,督促办案部门及时纠正,强化了对司法办案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与此同时,他们还建立了以“等比定量、等距抽样、交叉互评”为特点的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工作机制,积极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计分标准(试行)》和《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标准(试行)》。《计分标准》实行倒扣分制,并按照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未检、民行、控申、监所、预防、案管等十大业务类别,就案件实体处理、程序、文书制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权利保障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扣分标准共计105项465小项。评查之前,从“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中抽调评查人员,再进行集中评查。目前成都市院对全市各业务条线已办结案件进行了两次集中评查,共评查案件1200余件,并对近三年来共246件380人418笔涉案款物进行专项督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逐案逐项整改督促。

  公开化——倒逼司法规范的联络“渠道”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通过检务公开倒逼规范司法,加大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力度,让当事人感受到“看得见的正义”,已经成为成都检察机关践行“规范司法”的共识。

  按照最高检、四川省院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的工作要求,成都检察机关结合前期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方案》及《深化检务公开活动安排》,积极深化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成都检察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平台等为主要内容的三大检务公开系统。

  “人们可借助网络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节奏,促进了司法规范。”成都市检察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成都市检察机关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451件,公开法律文书13397份,发布重要案件1000余件,建立了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案件信息发布名列全省前茅,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检、四川省院领导充分肯定,并被多家媒体等新闻媒体广泛报道。

  近年来,成都检察机关不仅通过网上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而且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听取人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宣传等措施深化检务公开,从而让专项整治活动有的放矢。

  2015年,成都检察机关集中组织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60余次,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网站刊发新闻稿件2600余篇。先后与成都广播电台合作开设了“法治大讲堂”专栏,与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成都商报等媒体开设了“争创一流”“检察之星”专栏。与最高检“法治中国”、成都电视台开设“成都检察官以案说法”栏目。依托“科技强检”和“一体两翼”检务公开跨媒体宣传平台建设,重点对“微博、微信”等“成检网阵”进行强化。建立新媒体影响力考核机制和政务微博、微信内部考核机制,2015年“成都检察”微博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微博十强”和“四川省司法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一名。

  不仅如此,成都检察还以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为目标,深入指导基层院开展法律“七进”及“一地一品”普法品牌创建活动。指导都江堰市院开展庭审微博直播,重点宣传打造武侯区院“法治小先锋进校园”、青白江区院“晶晶热线”、锦江区院“心雨梦工厂”等为代表的特色宣传品牌。主动与市教育局和妇联合作,强化检察职能宣传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打造检察宣传“细胞工程”形成“4十N”特色宣讲宣传模式。创新开展成都市首届“小小检察官——法治夏令营”活动,四川省委领导对此作出肯定性批示。

  在2015年第四次委托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依法独立实施的成都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中,成都检察的测评分数再次递升,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评价处于群众高度满意区间。

  专业化——催生司法规范的人才“保障”

  2015年5月7日上午,成都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导师制”骨干人才培养兼职导师聘任大会,23名来自检察机关内部和川内高校的检察业务骨干受聘成为成都市检察机关首批骨干人才培养兼职导师。在接下来的一年中,他们成为全市检察机关54名培养对象的“导师”。

  何谓“导师制”骨干人才培养?成都市院政治部副主任甘奇慧介绍说,该院建立了一个含有38名法学专家的导师库,他们来自成都市检察机关业务部门以及省内知名高校,都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或法学专家。“在培养对象确定后,会根据导师的工作状况、时间安排以及专业门类确定导师,以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导师制”骨干人才培养模式是继成都检察“塔尖式”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出之后的又一项尝试。2013年,成都检察即出台了《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和管理办法(试行)》及评审细则,10名干警通过最终评审后被授予“成都市检察业务专家”称号,成为“塔尖式”领军人才。“旨在通过发挥复合型塔尖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干警提升业务素能的积极性。”成都市院政治部主任陆芙蓉说。近年来,成都市院把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开展5大门类8个部门的全员练兵活动,设立专门的检察教育基金,鼓励开展与检察事业发展、与检察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对于完成与检察理论、检察实务、岗位职能相关研究课题并将成果出版或发表的在读博士、硕士,每年给予科研经费,努力促使干警将成果转为实务。

  西南财经大学的汤火箭教授是成都检察的受聘“导师”,他认为,“检察机关此举把现有人力资源开发好、培养好、运用好,使之转化成人才资源,是解决目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人才短缺并进行人才储备行之有效的思路。高素质的检察职业群体离不开经验累积基础上的理论反思和提升,导师制的核心在于导师和学生之间的互相砥砺、促进和提高。”

  据悉,在培养方式上,成都市检察院设定了侦监、公诉、侦查、民行、控申、监所和法律政策研究等7个专业门类。导师除授课外,还要旁听培养对象的办案情况讨论,指导培养对象撰写法律文书、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此外,还会安排培养对象旁听检委会案件讨论、外出学习考察、参加高层学术研讨等活动,通过一系列实践活动扩展学员的视野。为激励学员和导师,导师和培养对象将于培养期满开展互评,分别填写《考核登记表》。成都市检察院政治部将根据互评情况,按20%的比例分别确定优秀导师和优秀培养人员名单,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成都检察机关实施“导师制”骨干人才培养模式以来,收效明显,部分学员论文在国家级期刊上刊发,部分培养对象在导师的指导下承办了重大疑难案件。首批全市检察业务专家任职2年来,3名专家承担市院级重点课题并成功结项,共有16篇论文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有3名干警当选为第三批“四川省检察业务专家”。目前,成都共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7名,全市检察业务专家7名,新增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全国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等9人。2015年共有3名博士研究生完成2014至2015学年度课题结项,2名干警通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截至目前,成都市检察院共有博士11人,在读博士7人,硕士422人,在读硕士58人。(傅鉴 罗杰文 王建涛 姜学庆 万军)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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