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清单内容共16类,154项,清晰明了地列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各主体责任人责任清单,为法院党组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了目标。
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包括组织领导、选人用人、廉政文化建设等8类30项责任内容;明确党组书记的责任,包括履行领导责任、落实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检查等5类17项责任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明确各班子成员的责任,包括推进分管领域党廉工作、加强分管领域作风建设、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等3类107项责任内容,完善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黄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