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常委会听取法院专题汇报
骆惠宁强调要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专题向青海省委常委会汇报2015年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省委常委会认为,一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民事商事审判职责,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绿色发展,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高效司法服务。省委常委会充分肯定民商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指出,人民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案件量大,在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全省各级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各次全委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的要求部署,深刻把握青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变化,牢固树立“五个发展”理念,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坚持“六个原则”,不断加强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要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切实保护产权,有力保障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法律地位和公平发展权利,依法促进市场经济活力。要切实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鼓励各个领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依法制裁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司法便民利民水平,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截至2015年11月底,青海各级法院共新收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34660件,占到全部案件的88.4%,同比上升14.75%。审结33322件,同比增长14.17%,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81.6%。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中,合同类纠纷案件16973件,占48.97%,同比上升22.03%;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12015件,占34.67%,同比上升7.77%。合同类纠纷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增幅明显。买卖合同纠纷占合同类纠纷案件的24.87%,同比上升58.62%。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中,婚约财产纠纷和抚养关系纠纷上升幅度大。婚约财产纠纷占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的4.71%,同比上升22.24%。
骆惠宁强调,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支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同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董开军代表青海高院党组表示,全省法院将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民事商事审判“六个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袁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