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工作综述

2016-01-04 08:51  来源:人民法院报

  强化责任追究 落实两个责任

  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的部署,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了坚强保障。

  明确责任内容

  层层传导压力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贯彻落实意见的分工方案,从6个方面细化了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30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落实每一条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进度。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列明了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清单。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又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追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动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纷纷通过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会、与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

  严肃责任追究

  倒逼责任落实

  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一案双查”的追责机制,并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各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自十八大以来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270人。从问责线索来源看,来自“一案双查”的217人,占80.4%,来自其他渠道的53人,占19.6%;从问责对象看,有各级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42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121人,部门负责人72人,法院纪检监察干部8人;从追责方式来看,批评教育54人,组织处理21人,党政纪处分213人。

  通报典型案例

  加强监督指导

  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将13名法院院长及相关领导干部被问责的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通报,使广大法院领导干部深感震动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还结合案件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对下级法院追责工作的督促把关力度,对有责不问和问责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相关法院将责任追究工作落到实处。(罗书臻)


责任编辑:张晓君
相关报道
更多> 图片报道
更多> 信息联播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详细]
更多> 中央动态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有一个刚毅的先锋去引领方向。 [详细]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视频
更多> 图解
更多> 长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