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法院成立

2015-12-31 08:4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法院成立

李少平任学锋揭牌并讲话

  12月30日上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与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共同为法院揭牌并讲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丁红都,广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陈国,广州市副市长周亚伟出席。

  李少平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南沙自贸区法院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南沙自贸区法院的成立,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有助于保障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

  李少平指出,南沙自贸区法院要深刻认识自贸区建设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五个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广东自贸区建设总体目标,积极应对自贸区新政策、新措施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更新司法理念,科学转变审判执行模式,为进一步深化广东自贸区改革开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李少平指出,自贸区是促进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扩大改革开放,对外展示中国经济、社会、法治发展实力的重要平台。各自贸区所在地人民法院要通过公正、独立、透明的司法审判,保障境内外投资、贸易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推动自贸区建设依法平稳推进,向各国展示中国司法的正面形象和积极作用,以良好的司法环境助推自贸区整体法治环境的提升和优化,提高中国司法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认同度。

  李少平强调,要完善自贸区法院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南沙自贸区法院要密切关注自贸区内的政策变化和制度创新,妥善审理与自贸区改革创新密切相关的商事、金融、知识产权等各类案件,针对类型案件制定审理指引,推进审判专业化,统一涉自贸区案件裁判尺度。要积极拓展符合自贸区商事纠纷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在公正高效化解自贸区企业矛盾纠纷方面形成合力。要精心挑选和积极培育自贸区法官,充实涉自贸区案件审判力量。

  李少平要求,南沙自贸区法院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既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司法改革,又要立足南沙区域定位,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差异化发展道路。要积极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努力破解工作难题,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全国自贸区审判提供借鉴。

  任学锋对最高人民法院对南沙自贸区法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广东自由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是南沙自贸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南沙自贸区的法治化建设进入新阶段。通过强化对自贸区的司法保障,将进一步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自贸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树立自贸区的良好国际形象。

  任学锋要求,自贸区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自贸区经济发展。要加强对各类自贸区案件的审理和跟踪研判,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培养一批专业人才,推动自贸区审判专业化发展。同时,要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在法院内部管理、涉港澳案件特色审理模式、纠纷多元解决平台、多元参与司法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建立创新型自贸区案件审判机制与管理机制,以适应自贸区发展对司法审判提出的新需求。(龚德家 夏江丽)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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