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公安局:案管中心实现执法全程规范化

2015-12-30 08:58  来源:人民公安报

  根据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将受立案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引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将加强案件入口监督管理与建立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结合起来,统筹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实行对案件集中管理、全程管理。

  案管中心成立以来,有效解决了有案不受、该立不立、立案不查、违法立案等执法突出问题,涉及受立案的投诉和信访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厘清改革思路,试点先行先试

  为确保改革决策迅速落实、取得实效,石家庄市公安局组成了改革工作专班,开展受案立案机制改革专题调研,邀请检法部门、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基层民警建言献策,确保改革举措符合工作实际,契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据了解,该局确定了“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推进思路,确定桥西分局、晋州市公安局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试点单位在法制部门成立案管中心,分别配备3至4名民警,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制定了配套机制和工作规范。通过实行日督导、周调度、月总结,调动了试点单位的积极性,消除了后顾之忧。

  争取政策支持,落实基础保障

  8月初,在总结试点单位改革经验基础上,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台了受案立案工作管理机制,将试点单位经验做法迅速在全市推广。

  在机构设置上,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案管中心,与法制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并明确了工作职责,为推进受案立案改革提供了机构保障。在人员配备上,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遴选出96名办案经验丰富、法律业务精通的优秀民警,充实到案管中心。在职责分工上,强调全警协同推进,明确了法制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警种协作配合的原则,凡是改革涉及到的警种部门,都要同心协力服务改革大局,形成推进改革“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

  案管中心按照省公安厅“受案登记制、立案限时制、受立案全程监督制”的要求,依托勤务指挥平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科学运用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纠错、案件考评等监督管理手段,对受立案的全流程运转、全要素记载进行全过程监控,实行案件网上集中统一管理。

  在案件“入口环节”,案管中心与指挥中心、办案部门分工负责、互相协作、互相制约,案管中心从警情入手,分别对受案环节、立案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在受案阶段,对疑似案情进行跟踪,制作跟踪台账,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核监督,确保办案单位及时、如实受理案件;在立案阶段,掌握、监督各办案部门立案情况,对经侦案件和其他办案部门提请审核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立案审核。

  在案件“中间环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升级执法办案场所视频系统,研发执法轨迹追踪系统,实现了对每一起案件视频“自动识别、自动刻录、自动截取、自动保存”的智能管理,并对接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最大限度地减轻民警负担、强化流程控制。在审核案件时同步审查执法视频,并对案卷材料和执法视频进行网上考评,对考评结果实行网上通报。

  在案件“出口环节”,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以及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的审核把关。通过案管中心专业化、常态化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执法全程规范化。(张建林 谌璐 李硕晖)

责任编辑:黄海英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