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推行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
托人找关系打官司无路可走
当事人最怕什么?
司法不公。
那法官呢?
怕老百姓不信任。
姚奎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从2009年起,开始探索建立有效机制,消除当事人对法官的合理怀疑,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
2015年5月,天津二中院以“三案”“合理怀疑”问题为导向,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全院二审案件中推行“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
截至目前,已有3800余件案件进入该审判模式,其中86.95%的案件当庭宣判。在已审结二审案件中申诉率为1.51%,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且没有一起案件进入再审。
何谓“两段式不间断”?
“两段式”,是指将立案到宣判的案件审理流程划分为两个阶段。从立案到分案前为第一阶段即分案前准备阶段,由传统的“先分案再准备”变为“先准备再分案”;分案至宣判为第二阶段,也就是案件审理阶段。
“不间断”,是指以即时随机分案为起点,分案、庭前准备会议、开庭审理、合议、宣判等各个环节即时对接、不间断进行。
在这一模式中,审判辅助人员专门负责审理前准备工作,不介入案件审理。法官专司判断权、裁量权,不介入分案前准备。
由于开庭前当事人不知道案件由哪个法官审理,法官也不知道自己要审理谁的案件,可以从源头上防止人为干扰和权力寻租。
谈到推出这一模式的初衷,姚奎彦坦言,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多数会带着不良心态参与诉讼。“官司一进法院门,当事人最先想到的,不是靠法律维权,而是想方设法托关系、寻人情。官司赢了,胜诉方不认为是法院秉公办案,认为是花钱找人的结果。官司输了,败诉方不从事实证据上找原因,而是认为没找人,或者关系没对方硬。”
这托那托,说白了是对司法不公不廉的“合理怀疑”。而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可以成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有效路径。
二中院民一庭审判辅助人员任士强,负责第一阶段的准备工作,这也是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的基础环节。
任士强直言,现在他的压力不小:“在程序上,除了负责送达、告知举证期限等常规工作外,还要告知两段式不间断模式流程,并根据案件疑难复杂程度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在实体上,除了要归纳当事人诉辩主张、争议焦点、审理重点外,还要整理出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等。”
每天早上8点20分,民一庭内勤准时随机分案。任士强拿到打印出的分案结果,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参加庭前准备会议。
8点40分,庭前会议开始,由审判长主持。在庭前会议上,按照二中院的要求,任士强要用最精练准确的语言将案件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向合议庭成员汇报和说明,让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了解案件全貌。合议庭成员了解基本案情后,要初步确定庭审重点、难点和审判思路,有疑问时可针对具体问题向审判辅助人员询问。
9点整,案件开庭。庭审活动原则上必须一次连续完成,不得中断。开庭时,审判长向双方当事人展示即时随机分案记录,宣示案件即分即审。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走进合议室,进行即时合议,书记员实时记录合议情况。与此同时,速录员组织当事人双方查阅庭审笔录并签字。
合议庭经过即时合议,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可以即时宣判的要立即恢复庭审,由审判长当庭宣告裁判理由和结果。合议庭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不适用即时宣判。
采访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几个即景,引人深思:
当事人没情绪了。一位股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称,案子虽然输了,但也没话可说,因为输得明白,法官的裁判活动都置于当事人的视野之内,根本没有走后门的机会。
法官“解脱”了。民四庭副庭长陈健说:“‘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误解,我们‘百口莫辩’,这种不良的职业生态严重挫伤了广大法官的职业自信和工作积极性。现在,我们纯中立断案,面对当事人更自信了。如果谁通过关系打听案子,我们拒绝的理由很充分,因为真不知道谁负责。”
律师也拍手称赞。天津冠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吴艳回忆了她参加的一次庭审:“整个开庭过程,合议庭3名成员全部调动起来,充分发问,完全不是‘走程序’,法官能够根据双方的举证质证,快速把握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休庭15分钟后当庭宣判,这样的效率,是我从业20年第一次见到的。”
天津二中院用制度创造信任、靠机制保证公正,在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下大力气解决“三案”问题,注重如何彻底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度和认同感,进而落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王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