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院日前表示,该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后,青海省检察院及时决定成立了两个专项巡视组,主要针对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暨“规范司法强化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视。
青海省检察院根据青海发展不平衡的实际,选择了能够体现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情况的4个市州院、4个基层院及省院的5个业务部门进行专项巡视工作。巡视组由院领导亲自带队,两个巡视组同时开展工作,经过20天左右的巡视工作,巡视组对巡视的情况分别形成了巡视报告报告院党组审议。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听取被巡视单位的工作汇报,针对被巡视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民主测评,走访当地的人大、政协、政法委、纪委、公安、法院等单位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和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坚持问题导向,对被巡视的单位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重点巡查前期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新出现的老问题。巡视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有关案卷,被巡视单位都能够认真查找司法不规范的行为和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查找也比较准确务实。
巡视组针对被巡视单位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各级院领导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层层抓落实,严格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检察人员素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缴制度,切实减少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存量,杜绝增量,避免边整改边发生的恶性循环。(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