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院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

2015-12-21 08:04  来源:检察日报

  “揭短亮丑”纠治“痼疾”

  四川: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

  近日,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收到一封律师来信。在信中,这位律师通过自己的切身感受,对该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赞扬。

  四川省检察机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深入查摆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排查各类案件7146件,筛选出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65件,对全省情况进行整体梳理,建立台账逐项跟踪,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取得了扎实效果。

  全面查摆,敢于“亮丑”

  据介绍,为切实找准、找全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四川省检察机关坚持自查自纠和开门整治相结合,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案件、具体人。在开展自查自纠中,该省检察机关从司法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出发,把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问题作为查摆整改的重点,通过自己查、相互帮、下级提、上级点等多种形式,全面梳理司法不规范问题及具体表现。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统计,梳理出共性问题9项45个,实行台账式、项目化管理和挂销号制度。

  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联系。该省各级检察院负责人带头“走出去”征求意见建议,“请进来”举行座谈会。四川省检察院就问题集中的检律关系、检警关系、检监关系组织开展了全省性专题问卷调查,向省内1032个律师事务所发放问卷5000余份,最终汇总意见建议11大项239小项;并向全省公安系统21个市级局、183个县级局、168个看守所以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31个监狱发放问卷和书面征求意见,为问题查摆和整改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对照查处,勇于“揭短”

  对照检查阶段,四川省检察机关在前期梳理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查摆出一批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并从案件管理环节、职务犯罪侦查环节等6个方面梳理出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65件,挑选出其中10件问题严重的典型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通报。同时,对查摆出的典型个案认真剖析,动真碰硬,严肃追责。如广安市检察院针对赵某涉嫌行贿案中暴露出的撤销自侦案件未报请上级院批准、撤销案件后径行将扣押款物上缴国库、案件信息未录入统计报表等问题,视情况作出了处理。

  专项整治过程中,该省检察机关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重要切入点,坚决查处律师反映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取得良好效果。例如某律师在代理张某涉嫌特别重大受贿一案中,向该省检察院反映某市检察机关有关办案人员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和律师诉讼权利。该院接到反映后立即责成相关检察院展开调查,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作出相应处理,得到律师点赞。

  重拳整顿,纠治“痼疾”

  为推动各地真查实摆司法不规范问题,四川省检察院加大督导力度,对梳理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在巩固前期督导检查成果的基础上,该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所包片督导和挂点联系的下级检察机关,集中进行对照检查阶段工作的实地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各地检察机关问题查摆、原因剖析及典型案件查处是否到位,司法不规范问题是否见人见事见案件等情况,对从中发现的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要求各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整改反馈,并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整改。

  各地针对对照检查阶段查摆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纠正和防范举措。如针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会见难等问题,泸州等市检察院建立确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和不许可会见报上一级院批准等机制。针对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自贡、遂宁、南充、眉山等市检察院依托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评比,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和其他重点案件的集中管理。泸州、广元、广安、巴中等市院健全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司法办案的程序性机制。

  “虽然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我们还要认真总结经验,在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纵横结合上狠下功夫,努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迈向深入,着力构建规范司法行为新常态。”邓川表示。(王丽)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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