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四川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加大力度扩充人民陪审员队伍,助力审判工作,为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创新方式。2015年,四川达州市达川区法院为了避免人民陪审员各地分布不均的问题,一改以往只登报聘用的方式,采取走访社区、乡镇村社的方式,改由直接报名为报名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达川区境内每个社区、乡镇都征集了推荐名单,确保了每个乡镇或社区2至5名人民陪审员。
二是严格条件。四川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在今年的人民陪审员拟选任过程中,为了确保被推荐人思想政治过关,要求推荐人必须是社区或乡镇基层组织对被推荐人有一定的了解程度。为了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严格按照政审程序,对被推荐人所在乡镇、社区进行了逐一座谈、走访,了解被推荐人的现实表现情况,做到了人员了解百分百。另外,除了到社区和乡镇政府了解情况,法院政审人员还到当地派出所查看并打印了被推荐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经核查,在被推荐人中,有三人曾经受过行政处罚,被取消了被推荐资格。
三是择优推荐。经过前期的收集整理,四川达州市达川区法院共征集到173名优秀基层人员被推荐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该院在审核中,再一次进行了筛选,对一些年纪较轻、社会经验不足、工作时间繁忙不能保证出庭时间的人员取消了候选资格,同时为了兼顾各个法庭的人员配比,对推荐人员较多的社区或者乡镇的被推荐人进行了优中选优,确保了人民陪审员质量。最终,达川区人民法院向达川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150人为人民陪审员。
经四川达州市达川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对该院提请任命的15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命,并免去了2名不符合新条件的人民陪审员职务。截止目前,达川区人民法院共有199名人民陪审员,超额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彭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