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法治提振文明镍都“精气神”
走进地处西部戈壁的“镍都”甘肃金昌,映入眼帘的是碧水蓝天、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风貌。
历经30年不懈努力,金昌市于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实现了甘肃省国家级文明城市“零”的突破。
一座城市的文明,不仅仅外化于形象、氛围和环境的营造,更体现于内在的精神品质,浸润于道德的灌溉,更需植根于法治的土壤。
怀揽“全国文明城市”这一“金字招牌”,如何在法治的语境下审视“文明”,在法治的经纬中推进文明建设、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成为一道新的课题。
肩负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金昌市司法行政系统也在积极破题。近日,金昌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讨班,将这一课题列入研讨重点。
“文明的城市,必然是一个依法治理的城市;文明的市民,也必然是遵纪守法的市民。”金昌市司法局局长张爱民告诉记者,只有当每一位金昌市民把法治意识内化为坚定的文明信念,外化为自觉的文明行为,一个高度法治化的文明城市才会更近。
金昌市的文明城市创建与“一五”普法启动同步。多年来,金昌市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截至目前,金昌共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9个、示范社区8个,创建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金昌市结合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和不同群体实际,组织开展了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寺院等活动,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送法下乡”,采取举办讲座、现场咨询、发放法律“明白纸”、法律知识有奖问答、送“法治春联”、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此外,金昌市依托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行“网络全覆盖、内容共分享、普法多形式、宣传零距离”新模式,发挥社区市民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法治宣传栏以及专兼职普法骨干的作用,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
金昌市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法治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大接访”活动,每月定期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并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制定完善《金昌市市民文明公约》等规范性公约和文件,使之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群众意愿、符合公序良俗,充分发挥其在推动社会文明发展中的引导、规范、约束作用。
文明城市首先要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金昌市将人民调解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人民调解组织472个,现有人民调解员3200多人,通过评选“首席调解员”、推广“七字调解法”等,实现了过去遇到矛盾找领导、找政府向现在找司法行政机关、找调解中心的转变。
此外,金昌市司法局还将维护老百姓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和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目前全市实现了法律援助受援主体的全覆盖和动态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法治是构建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内涵,是守护城市文明秩序的内在力量。”张爱民告诉记者,“七五”普法启动在即,金昌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立足职能,在“七五”普法规划中,把“法治”作为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城市竞争力、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不可或缺的基础工程来抓,依靠法治提振城市的“精气神”,运用法治力量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周文馨 李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