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快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

2015-11-27 08: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沈德咏在全国法院贯彻案号和案件信息标准电视电话会上强调

  加快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 服务司法事业科学发展

  11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贯彻案号和案件信息标准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贯彻执行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服务司法事业科学发展。

  沈德咏指出,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是统一裁判标准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客观需要,将标准化的触角遍及审判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才能合理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和尺度,将标准化的结果应用于审判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才能为审判工作设立符合司法规律的程序公正评价标准、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和办案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标准,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沈德咏指出,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是完善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必须运用标准化的方法,对司法职权的各种表现形式、行使的各个环节进行类型化、精细化区分,逐步统一各类案件办案程序、完善审判流程,不断完善司法责任体系和具体标准;是破解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难题的有力支持,利用标准化建设成果,准确掌握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科学研判案件发展态势,以便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为社会矛盾的非诉化解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引导;是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对案件中蕴含的各方面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全面整合,深度挖掘,充分利用,拓展经标准化处理的案件信息数据共享范围,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供翔实的依据。

  沈德咏强调,推进法院标准化工作,必须加强相关配套建设。要引导各级法院、广大干警转变对标准化工作的观念,主动深化法院标准化工作改革,在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大背景、大框架下谋划法院标准化建设蓝图,找准、抓稳法院标准化工作的重点,积极培育标准化思维,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机制构建,完善牵头部门负责与其他部门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建立最高法院统一部署与地方法院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制定、发布、维护以及升格机制,建立与国家其他领域标准的衔接机制,提升法院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根据标准涉及业务或工作的内在逻辑和层次关系,逐步构建一套分类科学、覆盖全面、结构稳健的人民法院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各类标准的适用范围、效力和等级以及结构关系,留足拓展和完善空间,注重法院标准与其他领域标准尤其是国家标准的横向衔接以及自身新旧标准的纵向衔接,提升标准的外部融合性和内部延续性。

  沈德咏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既是案件信息标准体系的基础框架,也是全国法院统一适用的基本标准。当务之急是抓好贯彻标准工作。要分清贯标工作的轻重缓急,率先保证案号及配套标准按期统一实施,逐步推进案件信息标准下的数据集中管理;要加强贯标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各级法院的职责重点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强化与相关工作的整体推进;要建立贯标工作的制度机制,关键是要建立贯标工作管理机制及情况和问题报告机制,及时反映辖区法院开展贯标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就贯彻标准涉及的办案系统改造、立案、审判管理、司法统计、工作机制建设等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在最高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地方各级法院分管院领导、各相关审判业务部门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和审判业务部门干警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刘婧)

责任编辑:张晓君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