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儒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李小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儒林强调,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公安队伍生机活力、增强公安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举措。要着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战斗力,深化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加强治安巡逻防控。要形成改革的合力和整体的效力,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李小鹏强调,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协调配合、抓好落实、保证安全、保持稳定。要加快推进今年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并谋划好“十三五”期间的改革规划,统筹考虑、统筹部署、统筹推进,靠改革推动工作、在工作中推进改革。(胡建华 李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