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山西省吕梁市交警支队通过建立质量考评机制,确保驾驶人考试质量。
质量考评机制以吕梁市24所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为抽考对象,一类驾校每月一天,二、三类驾校按照教练车实有数量进行抽考,凡抽考学员各科目统一在支队考试中心参加考试,考试时间由车管所统一安排进行,车管所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对抽考驾校驾考科目进行统一安排。为确保质量考评见实效、有实效:
一是每月进行一次,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将各校抽考合格率作为当月自有考试场考试质量进行考核;
三是每月质量考评考试在前,安排考场考试在后,凡不参加质量考评考试的驾校,一律停止当月其他科目的考试,凡参加当月考评科目不到调考人数的驾校,一律停止当月本科目的考试;
四是根据考试任务安排,如考试任务量大、时间紧,支队考试场科在周六、日安排考试;
五是二、三类驾校质量考评过程中由几个驾校合并考试,参考人数不得超过160人每天;
六是根据支队统一安排,将各考场服务器收回,由科技中心统一管理,未交回服务器的考场停止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