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中院成立民商案件速裁庭 实行主办法官负责制

2015-11-13 09:10  来源:人民法院报

  邢台中院成立民商案件速裁庭

  一般类型案件14日内完成庭审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沙河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保险合同纠纷案,审判长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

  “我代理过很多案子,第一次当庭宣判,而且14天就审结,真是想不到!”沙河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彭春芳感叹道。

  近年来,邢台中院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多人少成为困扰法院的一大难题。从2015年9月开始,该院成立了独立编制的速裁审判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一、二审民商事案件,均由该庭审理。

  据介绍,速裁审判庭设两个合议庭,选调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审判经验丰富、审判技能高超的法官任审判长和审判员。速裁审判庭实行主办法官负责制,只要案件事实清楚、合议庭意见一致,审判结果无需逐级上报,由合议庭直接裁判。对于一般类型案件,法官必须在5日内阅卷完毕,14日内完成庭审,5日内发送判决书,其他案件在1个月内结案。

  速裁审判庭成立后,截至11月10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0件,平均审理时间20天。(丁力辛 刘素娟)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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