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专项整治整改落实推进片会发言摘要

2015-11-09 09:53  来源:检察日报

找准找实典型问题重点问题 从严抓好整改落实各项任务

——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推进片会发言摘要

  强化对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纠错问责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力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对照检查阶段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查摆问题,梳理出全省检察机关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执行、程序性规定执行和诉讼监督工作、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制作使用等12个方面110个问题。

  下一阶段,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紧盯司法不规范“顽疾”,紧盯司法办案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紧盯司法规范化建设,在整改落实上狠下功夫。

  一是将问题意识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继续做好对照检查阶段工作的查缺补漏,严防“带病”转段、“仓促”转段。

  二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和刚性约束。针对发生问题的细小环节强化机制防控,突出制度的实和细,以及刚性约束,确保制度简洁高效、管用够用。

  三是强化对司法不规范行为的纠错问责。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法行为的规范性进行正确界定,严明各种情况的纠正措施,根据过错程度强化责任追究,形成检察机关自身纠错的良性运转模式。

  四是着眼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夯实检察队伍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辐宽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入对照检查阶段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科学谋划,通过纵向层层落实、横向协同配合,进一步夯实了检察队伍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找准找实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重点问题,对产生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不仅查找思想观念、司法理念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查找司法行为、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客观原因,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对于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上海市检察机关决定从三个方面开展针对性、根本性的整改落实。

  一是做好整改落实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完善整改落实方案,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规范司法的制度建设工作,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涉案财物管理、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检察办案行为规范、自侦部门办案规范化等方面开展制度建设工作。

  三是对存在制度体制根源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开展制度建设工作,做好整改落实的各项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并发挥销号制度的督促作用,建立整改落实公开通报制度,适时开展重点问题专项督查,继续发挥市检察院督导责任人制度作用。

  扭住关键环节 深入查摆问题 三级联动推进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鲍国友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入对照检查阶段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突出安徽特色,扭住关键环节,深入查摆问题,三级联动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通过扎实开展对照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查处司法不规范案件3件6人,给予纪律处分6人,对一些易发多发问题进行了同步建章立制。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下一阶段安徽省检察机关将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继续加大对基层的督查、督办、指导力度,让基层的专项整治工作更扎实。大力解决侦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部门也要抓好自身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问题查摆不深入的要进行“回头看”,重点解决司法不严格、司法不文明、司法不廉洁、司法不规范等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方面的问题。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抓整改。

  三是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违法办案人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把司法不规范行为记入司法档案,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制度规定,用制度规范行为。

  四是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对规范司法的促进作用,通过流程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办案中不规范行为,通过案件评查评估案件质量。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划清监管责任和办案责任。

  建立整改台账 实行销号处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智

  江西省检察机关紧紧抓住对照检查这个重要阶段,深入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下大力气整改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对照检查阶段,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召开业务部门建设会、案件评查、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大对司法办案工作的排查力度。省院通过对每个业务条线突出问题的摸排,提出15项“自选动作”,做到“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要环节”排查问题全覆盖。省院共梳理汇总了全省检察机关9个方面61类司法不规范问题。对上述问题,逐案形成问题台账,提出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015年4月和7月,省院领导带队,先后两次督促指导了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并随机抽查了8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围绕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院制定了规范职务犯罪并案侦查案件报请审查逮捕工作规定等六项制度。

  下一阶段,将围绕全省检察机关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处理。同时,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路径,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规范司法要求,强化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执纪问责。

  坚持改中有查、查中有改、查改结合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正厅级纪检监察专员 卢文辉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以体现广东检察工作特点、抓住司法办案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查摆和整改重点为总要求,积极查摆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在查摆问题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对近2年来查办的案件进行规范化检查和质量评查,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400余场、发放征求意见函1万多份、上门走访调研3000多人次,共收集问题4200多条,并详细列出“问题清单”,为进一步全面排查和落实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整改落实阶段,广东省检察机关将按照工作落实到项、责任落实到人的原则,将整改落实工作逐项分解到各业务条线、各市(分)院和基层检察院,对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追究责任。通过深入动员,创造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部署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地投身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在整改落实的过程中,坚持改中有查、查中有改、查改结合的方式,让整改落实工作有的放矢,杜绝出现改了再犯的现象。同时,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巩固已有成果。

  将规范司法的个人责任制度化长期化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胜才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重庆市检察机关在持续思想发动的基础上,突出查摆问题这一核心任务,见事见人见案全面梳理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症结并立查立改,努力推动第二阶段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根据最高检要求重点整治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结合重庆市检察机关重点整治的12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专项自查、司法规范化检查、“六类案件”质量评查、控申办案反向检视,以及向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律师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发送调查问卷、征求意见的方式,全面、深入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共查摆出98项1697个具体问题。对照最高检下发的重点问题排查表,进行拉网式排查,查找存在突出问题的案件957件1129人,其中典型案例68个。

  在整改落实阶段,重庆市检察机关将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教育引导干警真正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不断夯实检察队伍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同时,严格落实个人责任,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检察官司法档案建设,将规范司法的个人责任制度化、长期化,持之以恒,有效防止不规范问题的边整边犯。

  重拳整治边改边犯司法不规范问题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冀

  贵州省检察院以强化学习、深化认识为切入点,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为重点,以整改落实、解决问题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

  对照检查阶段,贵州省检察院组织对全省9个市(州)检察院和33个基层检察院进行督查,对查出的8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要求各级检察院认真整改、查漏补缺。召开各类座谈会,共收集到批评意见建议7大类113条,要求相关部门逐条落实办理。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涉案财务管理专项检查,抽查案件51件,共查出6个方面13类问题,交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此外,省检察院挂牌督办了一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和案件,严肃查处了8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涉及的12名检察干警分别作出党纪、检纪处理。

  接下来,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类定性、分类处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具体案件、具体行为和具体责任人上深入。同时,不断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对边改边犯、顶风违纪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和“一案双查”,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抓住案件质量评查、关键岗位、基层院和领导干部这四个重点,以点带面,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层层传导整改压力 逐一列出整改清单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跃先

  云南省检察机关严肃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58883件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查,共排查出相应的司法不规范重点问题52项,从中发现绝大多数办案人员承办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规范司法问题,各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深受教育、引起了警醒。

  同时规范在办案件,对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前5个月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全面统计分析,对涉嫌不规范司法的610个案件立即进行逐件核实、查明问题、剖析原因、追究责任、吸取教训。

  整改落实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针对查摆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和剖析存在的原因症结,在各级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各办案人员,层层传导整改压力,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案件、具体事和具体人,由省级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牵头,着力构建和完善相应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同时,加强对下督导检查和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门的巡视督察,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大力查处司法不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不放松 查摆问题标准不降低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多吉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入第二阶段以来,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最高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对照检查,紧紧围绕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公信力进行深刻剖析,确保专项整治第二阶段的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对照检查阶段“见事、见人、见案件”的要求,以坚持问题导向不放松、查摆问题标准不降低的决心和勇气,突出查摆司法不规范的重点突出问题。

    一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专题座谈会、走访农牧民群众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律师和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制作案件评查名录,填报100项问题排查表工作,及时汇总梳理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

    三是对全区检察机关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办理的共2486起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整理汇总不规范案件157件,反面典型案件40件。

    四是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和分类整理,列出具体的“问题清单”,制定工作台账,制作任务分解表,逐级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

  整改落实阶段,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建成规范司法行为的信息化约束平台、制度规范平台、规范管理平台、公开与监督的平台。(戴佳 贾阳)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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