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不放松 查摆问题标准不降低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多吉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入第二阶段以来,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最高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对照检查,紧紧围绕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公信力进行深刻剖析,确保专项整治第二阶段的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对照检查阶段“见事、见人、见案件”的要求,以坚持问题导向不放松、查摆问题标准不降低的决心和勇气,突出查摆司法不规范的重点突出问题。
一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专题座谈会、走访农牧民群众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律师和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制作案件评查名录,填报100项问题排查表工作,及时汇总梳理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
三是对全区检察机关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办理的共2486起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整理汇总不规范案件157件,反面典型案件40件。
四是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和分类整理,列出具体的“问题清单”,制定工作台账,制作任务分解表,逐级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
整改落实阶段,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建成规范司法行为的信息化约束平台、制度规范平台、规范管理平台、公开与监督的平台。(戴佳 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