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中有查、查中有改、查改结合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正厅级纪检监察专员 卢文辉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以体现广东检察工作特点、抓住司法办案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查摆和整改重点为总要求,积极查摆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在查摆问题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对近2年来查办的案件进行规范化检查和质量评查,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400余场、发放征求意见函1万多份、上门走访调研3000多人次,共收集问题4200多条,并详细列出“问题清单”,为进一步全面排查和落实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整改落实阶段,广东省检察机关将按照工作落实到项、责任落实到人的原则,将整改落实工作逐项分解到各业务条线、各市(分)院和基层检察院,对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追究责任。通过深入动员,创造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部署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地投身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在整改落实的过程中,坚持改中有查、查中有改、查改结合的方式,让整改落实工作有的放矢,杜绝出现改了再犯的现象。同时,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巩固已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