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卷宗管理工作质量,影响着刑事、行政案件的侦查和调查的最终结果。从2015年开始,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从“三个统一”入手,努力推进办案卷宗工作深度改革,截至10月,全市未发生任何执法安全问题。
坚持统一指挥。辽阳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多警种参与的领导小组,并相继出台《辽阳市公安机关2015年办案卷宗管理深度改革工作方案》《辽阳市公安局基层法制员案卷管理工作流程》等办案卷宗管理深度改革文件,同时,以考核为载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台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标准。辽阳市公安局还对各级办案卷宗管理深度改革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2015年度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体系。
坚持统一设置。辽阳市公安局在所有执法办案部门办公区设立案卷管理室、法制初审室、档案保管室,指派专人对卷宗进行统一管理,并明确各级责任人,全权负责送交办案卷宗的审查和保存工作。同时,认真落实法制员案件监督、检查、审核的权利,规定在刑事案件侦办和行政案件的各个办案环节呈报法制部门审核前,一律由法制员对案件进行审核,否则两级法制部门对案件不予审核。
坚持统一轮训。辽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全部法制员上挂轮训活动,法制员按照批次到市局法制支队挂职轮训两周,参与法制支队案件审核,并旁听行政复议等疑难案件案审会。截至目前,全市257名法制员已挂职轮训135人,完成率为52.5%,同时专门成立法制员遴选小组,安排专人,策划遴选试题,经考核淘汰38人,新增40人,变更率达到35.9%。在此基础上,新增设计制作了《案卷管理交接登记表》《办案卷宗管理深度改革工作进度表》《法制员备考表》等规范表格,并统一配发到基层执法单位。(谭彦叙 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