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印发实施细则解决担保物权纠纷

2015-10-26 09:32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实施细则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原则上采用独任审判的方式进行审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向当事人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可以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相关事实。必要时可以启动听证程序。(武凤 赵倩玉)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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