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制定七项机制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15-10-26 08:17  来源:人民法院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0月2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出七项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河南法院建立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七项机制包括:

  投诉查处机制。对律师提出的投诉、申诉、控告,法院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答复。

  相互监督机制。法官协会加强与律师协会的互动,相互选择一定数量的法官、律师担任监督员,及时发现处理法官与律师交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联席会议和业务交流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讲座、案例评析等方式,增强职业共同体意识,促进双方业务水平共同提高。

  律师参与矛盾化解机制。调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为律师参与诉前调解、代理申诉提供平台和保障。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机制。各级法院在确定重大改革事项、制定有关审判业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之前,听取吸纳律师的意见建议。

  业外交往制度。严格规范法官行为,严禁邀请律师参与法官的红白喜事,严禁共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参加由律师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及其他活动。

  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机制。把从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作为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进行探索。(冀天福 乔良)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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