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推进片会发言摘要

2015-10-22 08:19  来源:检察日报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兴伟:在梳理问题和剖析原因上下功夫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对照检查阶段以来,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以查摆梳理问题、剖析原因症结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查摆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圆满完成对照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9月中旬,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根据对全省督导验收情况,决定16个市、分院分两批次转入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中,我们重点突出了“四个强化”。即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强化动员部署和组织推动;充分发挥省院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督导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三个突出”;深入剖析原因,强化整改落实。

  虽然全省对照检查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在督导检查、转段验收过程中也发现少数单位存在懈怠情绪、畏惧心理,剖析原因缺乏针对性,对查摆出的问题分类和定性不准。对于上述问题,省院党组决定相关单位限期“补课”和“回头看”,在省院督导组再次督导验收前,延迟转入下一阶段。

  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后,各地要进一步在梳理司法不规范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上下功夫。

  一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各级院、各部门要根据问题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具体部门的责任。建立问题销号制度,逐项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集中整改问题。对于现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着手解决。对历史遗留问题,要下大力气解决,不甩包袱。对于涉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要与检察改革相结合,注意收集情况信息,进行专题研究,向上级院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对于查摆过程中发现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及时制定符合各自业务条线特点的硬性措施,探索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对司法不规范的重点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处理人员过程中,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别对待。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凤超:结合检察改革进行“精装修”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问题找得准不准,查摆深不深,整改到不到位。在对照检查阶段,吉林省检察院坚持领导带头查、组织全面查、典型示范查、突出重点查等手段,勇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深入查处了一批司法不规范问题。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全省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理念认识得到转变、规范司法的行为习惯得以养成、规范司法的基本素能得到普遍提升、规范司法的新常态得以推动。但我们也看到,还存在诸如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顽症”还没有得到彻底根除,广大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素能的养成环境还不够优良,考评体系和指标设定还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围绕进入新常态,我们要有倒计时的紧迫感,结合检察改革“精装修”,一是转变思想要到位,继续加强司法理念教育。以专项教育为载体,结合“三严三实”要求,研究制定规范司法理念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培训规划。二是问题整改要到位,彻底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顽症”。针对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抓紧时间进行整改。针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我们正在筹备律师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实化有关规定;对于同步录音录像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组织各责任部门进行系统检查。三是打扫盲区要到位。专项整治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转段,突出问题没有摆上来的坚决不转段,重点部位、重点人、重点事没有查清、没有落实的坚决不转段。四是落实整改要到位,着力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集中精力研究出台一批好使管用的制度,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和评查评估长效机制。

  最后,对最高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开展规范司法“回头看”,希望在最高检带领下,组织各省互相查看,看各项制度、规范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希望最高检继续把评查评估工作常态化,使其效果扩大化。

  三是对不规范司法的典型案例再集中通报一批,建议对“法庭上、办案区、窗口前”开展一次明察暗访,严格做到发现一批,处理一批。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严明:严肃排查严明纪律严格规范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转入第二阶段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突出组织领导和压力传导,江苏省检察院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2次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并4次专门下发通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对照检查工作责任。

  突出问题导向和整治重点,始终以问题为中心,采取条线引导、自我排查、上级抽查、开门评议等方式,切实把存在问题查实找准、剖析透彻,省院详细列出9个业务条线重点排查条目,汇总梳理排查范围内涉及重点问题的4.7万多件案件,并把相关情况分送各业务部门认真排查、剖析。突出督查指导和立行立改,在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和包片督导基础上,先后3次组织全省性督查活动,对所有省辖市院及部分基层院开展有针对性的“会诊”,其间省院通过对下检查指导、办理涉检信访案件等途径,发现并直接处理4起违规违纪办案行为。突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针对查摆出的深层次问题,省院先后出台多份规范性文件下发全省执行。近期,又专门组成3个督查组,由3名厅级干部带队,分片对13个省辖市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八项禁令”及省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总的来看,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整治重点精准聚焦,建章立制及时跟进,边查边改初显成效,这些都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内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业务能力素质还没有完全适应形势要求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是坚持把学习教育和提高认识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进一步组织全体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中央和最高检一系列部署要求,从严从实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不规范司法的“顽瘴痼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推行项目化管理,制定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销号制度。

  三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努力打造规范司法“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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