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加法” 实现“减法”
湖南资兴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纪实
近年来,面对日益增多的矛盾纠纷,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效整合院内外解纷资源,延伸法律职责,强化诉前诉外调解,善用“加法”——发挥法律志愿者、一村一法官、人民陪审员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实现“减法”——大量矛盾纠纷减在了源头、减在了苗头、减在了前头,受案数、涉诉信访案件数、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数呈现出连年下降的良好局面。
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减在源头
2014年,资兴法院成立了一支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由25名有激情、有梦想、懂法律的“80后”“90后”年轻干警组成。他们积极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活动,通过送法下乡、送法入校、巡回办案、以案说法等多样化、专业化的志愿服务,宣传法治理念,传播法治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让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思维办事,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从源头上规避矛盾产生。
据了解,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已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30余次。通过法律志愿者的实际行动,矛盾纠纷大量减少,该院的受案数也实现逐月下降,从2015年7月、8月的每月400余件,回落到9月的300余件。
一村一法官——减在苗头
以网格化管理为契机,资兴法院组织干警主动融入,推出了一村一法官制度,44名干警分别联系44个村。每名干警既是联系基层的联络员、基层督导的督导员,又是法律服务的咨询员、普及法律的宣传员,也是司法为民的协调员、涉诉信访的防控员。他们经常下乡入户走访,给每户村民发放便民联系卡,并利用短信平台,主动将自己的联系方式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每位村民,让村民遇到问题联系法院。法官们也能及时了解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纠正,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
2015年6月,程水镇石鼓村程某通过电话咨询驻村的法官姚永飞,说他想在村里建房子,但镇政府不批,应该怎么办?姚永飞接到电话后,详细地进行解释说明,讲明当地进行统一规划,在不批的情况下不能随便建房。姚永飞的解释让程某不仅了解了当前的政策,也避免了违规建房引发新的纠纷。
2015年以来,该院已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40余起,化解民间纠纷40余起,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也避免了大量潜在的、隐性的纠纷,将矛盾解决在庭审外。
强化诉前财产保全——减在前头
执行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为破解因财产保全措施不当导致的执行难,防止恶意转移财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从抓好诉前保全入手,强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掌握矛盾纠纷关键点,把握案件发展主动权,积极促成诉前和解。
2015年1月,黄某等22名农民工在资兴某观光园有限公司辛苦劳作的21.6万元工钱迟迟未兑现,他们来到该院准备起诉。了解情况后,该院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启动诉前保全,依法冻结公司老板的存款。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追回了拖欠的工资。
据悉,该院2015年已受理诉前保全案件483件,而强制执行案件申请数则呈下降趋势,从7月的203件、8月的107件,下降至9月的77件,实现了“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审判,以保全促执行”的工作目标。(王晶 黎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