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强化学习开展自查互查督促检查
最高检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后,山西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认真查摆问题,严格贯彻落实禁令要求。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八项禁令”颁布后,山西省检察院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反贪、反渎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针对禁令内容、出台背景等展开集体学习,真正使“八项禁令”深入每名干警思想和办案行为中。长治市检察院还通过检察内网、阳光检察平台、院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载体,宣传“八项禁令”的内容,要求干警逐条学习并严格执行禁令,严格自我约束,做到规范用权、依法用权、谨慎用权。
二是开展自查互查。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的查摆阶段要求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专项自查互查。针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重点环节和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重点问题,查深、查实、查透,确保在办案程序、人权保障、权益保障和办案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八项禁令”。反贪部门着重在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行办案纪律等方面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原因,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等方面探寻解决方法。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山西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严格践行“八项禁令”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对每位干警和基层院执行禁令的情况进行严格督察,确保不出现违反禁令的行为。长治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每位干警都作出了遵守禁令承诺,发现问题的按照“禁令”规定从严处罚。
湖北:从“倒逼”落实向主动作为转变
最高检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后,湖北省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采取直接有效的硬性措施,严格执行“八项禁令”,全面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湖北省检察机关把执行“八项禁令”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八项禁令”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破除任何侥幸心理,使任何单位和干警都不敢触碰禁令。同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尤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仍然继续顶风违纪的,从严纠错问责。
深入贯彻落实“八项禁令”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总要求,在理念的先进性、内容的全面性、制度的根本性,以及标准和执行的严格性、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等五个方面狠下功夫,实现规范司法行为从“倒逼”落实向主动作为的逐步转变,使全体职务犯罪侦查人员自觉遵守“八项禁令”,使规范司法、文明办案成为一种职业习惯。
湖北省检察机关按照“见事、见人、见案件”的要求,对近两年所办案件逐一检查,把自身问题查全、找准、析透,并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敢碰硬,对于排查出来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要重拳出击,尤其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从严处理,绝不手软。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全面管理、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管理模式,健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统一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完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定点羁押、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审批和监管,防止违法违规办案问题发生。
海南:在“学、查、实”上下功夫解决不规范问题
海南省检察机关注重在“学、查、实”上狠下功夫,全力抓好“八项禁令”的贯彻落实,真正解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在“学”上下功夫。“八项禁令”出台后,该省检察院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八项禁令”的规定事项学深、学透,确保每个干警都熟知并理解“八项禁令”的具体内容,理解精神实质,把握要义精髓,真正把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变为职业自觉和职业习惯,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在“查”上下功夫。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该省三级检察院将“八项禁令”作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的重点内容,逐条逐案进行对照检查,聚焦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责任人。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该省检察院组织3个督察小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专项督察,采取抽查案件、观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等形式,重点针对“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同步录音录像”等司法办案行为进行督察,查看各地是否将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查实查深查透,是否存在违反“八项禁令”的情况。该省检察院专门根据“八项禁令”的具体内容制作调查问卷表,在开展实地督导检查中发放和回收了200余份问卷调查表,随机抽查检验干警对“八项禁令”的学习成效,对不了解掌握“八项禁令”实质内容的干警予以点名批评,责令相关单位予以“补课”,重新组织学习,再次进行自查自纠。
在“实”上下功夫。结合前期查摆自身存在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对照“八项禁令”的规定要求,海南省检察院梳理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发生的9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并进行全省通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以通报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自我警醒,由点到面建立健全规范司法制度机制,促进司法不规范问题源头治理。
贵州:力争实现办案安全事故零发生
贵州省检察院牢牢抓住规范司法行为这个“牛鼻子”,认真贯彻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切实做到动真格、敢动硬,见人、见事、见案件,实现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办案安全事故零发生。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相继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大摸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检查和涉案财物管理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同步录音录像不够规范、办案安全存在隐患等9个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5条措施。通过对4000余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问题进行分类细化,制定了规范司法行为负面清单,列举94种不规范行为作为整治重点。
贵州省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自我剖析、清理制度等形式清查司法不规范问题,围绕省检察院确定的12个整治重点,在线索管理、案件初查、立案审批、同步录音录像、司法作风等重点部位和办案环节共对照检查出119个司法不规范问题。
“八项禁令”下发当天,贵州省检察院立即组织开展为期12天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翻阅材料以及向办案单位有关人员现场了解情况等方式,对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较多的29个办案单位、26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80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各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不均衡、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存在较大差异等4个特点,找出部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执行机关的相互错位等8个问题,分析了思想认识不到位、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不到位等6条原因,以执行“八项禁令”为重点,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协作机制等8条对策建议。
陕西:编印办案工作流程图规范司法
最高检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后,陕西省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做好“八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工作。
为确保“八项禁令”在基层落地生根,陕西省检察院及时将“八项禁令”转发至全省检察机关,并就落实“八项禁令”提出明确要求。9月11日,该省检察院举办全省反贪局长研讨班,会上强调该省检察机关要严格贯彻“八项禁令”,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烦情绪,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近日,陕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组织督察组,重点检查各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否存在未报经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批准、扩大适用范围、在不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看押等违法违规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况。省检察院反贪局对全省反贪部门案件线索的处理、初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障律师的会见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办案安全防范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该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将落实“八项禁令”作为司法规范化的重要抓手,编印反渎职侵权办案工作流程图,将反渎职侵权案件受理、初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八项禁令”制成图表,统一印制下发全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
该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贯彻落实“八项禁令”过程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努力防止出现“两张皮”:
一是坚持将学习贯彻“八项禁令”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相结合,将“八项禁令”作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二是坚持将学习贯彻“八项禁令”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侦查干警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三是坚持将学习贯彻“八项禁令”与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将狠抓“八项禁令”落实作为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促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学发展。(戴佳 徐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