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6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全面部署。9月15日,孟建柱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关于全国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履行职责,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功能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成效显著。坚持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点,司法部出台意见全面部署和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各项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国已有24个省份调整了补充事项范围,19个省份调整了经济困难标准。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广泛推行十项便民利民举措,加大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不断提高服务困难群众的水平。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司法部制定出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加强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促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近五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9万余件,年均增长14.3%,受援群众超过558万人;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900万人次,年均增长8.7%,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201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发出通知,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部署,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逐步扩大,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申请渠道更加畅通,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二)改革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取得积极成果。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机制,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建立健全管理体制,经中央编办批准,司法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司,29个省(区、市)司法厅(局)建立了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司法部制定《关于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意见》,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修订《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会同财政部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 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国务院已将制定法律援助法纳入立法工作计划,28个省(区、市)制定了地方性法律援助法规或规章。
(三)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根本改善。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点,加大法律援助服务设施投入,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和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根本改善。便民服务窗口和工作站建设扎实推进,全国共建立便民服务窗口3200余个,其中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数占68.5%,依托司法所等建成工作站6.8万个。加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力度,全国共建立热线服务平台2300多个。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研究开发了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并在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推广应用。
(四)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近五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额达到70.4亿元,其中财政拨款为68亿元,年均增长15.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不断增加,全国已有91.4%的地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3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22个省份调整了办案补贴标准,2014年各级地方财政共投入法律援助经费12.9亿余元。
(五)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机构队伍建设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大力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3700余个,工作人员总数达到14000余人。大力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打牢服务为民的思想根基,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司法部和各地采取集中轮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近五年共培训法律援助人员29万余人次,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在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将法律援助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将法律援助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必须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使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提高法律援助保障工作水平,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这些既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我们要始终坚持,不断加以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