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江山提起公诉

2015-10-12 09:54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日前,安徽省滁州市委原书记江山(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江山,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江山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上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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