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厅:履行职能 构建大戒毒大矫治体系
近年来,湖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全面履行管理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和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三项法定职能,积极构建“大戒毒大矫治”体系,努力推进各种戒毒措施的有效对接,初步形成了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戒毒工作模式。
做强强制隔离戒毒“主阵地”。与有关部门建立收治工作定期协商、动态管控机制,不断理顺收治秩序,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5.5万人,目前在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4万余人。探索构建强制隔离戒毒“3456”工作模式,根据戒毒工作规律,实行分期分区矫治,按照戒毒人员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适应三个戒毒阶段,在所内建立四个功能区,对应实施五级流程管理,建立六项矫治机制,通过递进式、流程化的戒毒治疗和康复训练,提高戒毒矫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导入循证思维,实施个性化戒治,提高戒治效果。加强心理矫治,建立戒毒人员心理咨询接谈转介机制,开展认知行为治疗、系统脱敏治疗及家庭治疗,开发心理测试量表和应用软件,提升矫治效果。
打造戒毒康复“中途岛”。湖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康复示范所,按照“一所多能”的试点要求,努力建设自愿戒毒人员康复基地、戒毒措施对接基地、戒毒科研培训基地、禁吸戒毒宣传基地,自2008年建所至今,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3834人,成为戒毒人员戒毒康复的“中途岛”和“缓冲带”。对外引进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爱心企业、戒毒康复人员家属等支持参与戒毒康复工作,对内建立与社会对接的管理模式,提高戒毒人员融入社会的能力。
打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最后一公里”。在全省14个市州毒情严重的乡镇(街道)试点,建立了28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并选派民警驻站指导,目前共建档管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1942名、强戒回归人员3240名,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