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法厅:探索科学戒治机制 提高戒治效果
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围绕强制隔离戒毒“惩戒性”“社会控制性”“治疗性”三重属性,坚持把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工作作为中心任务,全面提高戒治工作科学化水平。
探索构建循证戒治机制。制定实施《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研究开发诊断评估信息化系统,通过对戒毒人员进行个体考察、分析、评估等,找出其吸毒成瘾的犯因性因素,提出个性化的戒治方案并设立专档,对症下药,实施针对性的矫正干预。
探索构建综合矫治机制。建立医疗戒治与康复训练相互支撑、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正相互补充、职业技术教育与劳动康复相互融合、强制隔离戒毒与自愿戒毒康复相互衔接的综合矫治体系,运用管理、教育、医疗、康复等多种手段开展戒治工作,有效激发戒毒人员主动戒毒的内在驱动力,提高戒治效果。
探索构建分类戒治机制。按照戒毒人员性别年龄、戒毒阶段、心理行为特征、吸食毒品类型等不同情况,对戒毒人员实施分别、分期、分级、分类戒治。
探索构建开放式戒治机制。与32家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外聘52名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常年驻所工作。加强与人社、教育部门的衔接,把戒毒人员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纳入成人教育培训体系,把未成年戒毒人员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近3年来有9752人次获得职业技术证书,383人次获得学历证书。聘任100名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戒毒公益大使,招募2100名戒毒帮教志愿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工作。加强与社区戒毒机构、戒毒康复机构的协作,努力实现强制隔离戒毒与其他戒毒措施“无缝衔接”,巩固戒毒成果。
探索构建专业化保障机制。引进医学、心理学、康复护理学等专业人才448名,全系统717人获得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占42.1%;239名民警具有“康复训练师”资格,占15.2%。2014年以来全系统共投入2.35亿元用于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全省10个戒毒所全部建成室内康复训练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