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要求
通力协作扎实做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9月24日,吉林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巴音朝鲁充分肯定了吉林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思路、措施及步骤安排,并对深入推进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吉林省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后,吉林省检察院积极推进,全面开展内部调研,广泛征求资深法官、行政管理专家以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制定了内容翔实、可操作性强的《吉林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稿。
在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上,巴音朝鲁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推进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对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把公益诉讼试点任务交给吉林,是对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充分肯定。
巴音朝鲁要求,吉林省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机关,要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要按照法定职责,与检察机关通力协作,依法办理好公益诉讼案件。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用好用足诉前程序,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组织好试点工作,结合吉林实际,通过试点突破,带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国家立法提供实践依据。(孙峰松 蔡军生 王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