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4个多月,辽宁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跟踪问效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及时掌握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15年5月至9月,该省检察院派出6个检查组到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对2010年以来办理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通过审阅卷宗对检察机关监督意见进行跟踪,对照法院的再审判决及回复,逐案登记检查,共复查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对执行活动违法和审判程序违法的检察建议共3379件,其中,无结果案件203件,不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案件741件。全省三级院自查后,对于无结果的案件,多次与法院沟通,督促法院再审,除个别在审限内未结的案件外,法院均决定启动再审;对于检察机关监督意见正确法院不予采纳的案件,提请省院跟进监督;对于检察机关监督质量不高的案件,及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逐步提高监督能力。
据悉,针对办案工作中的问题,辽宁省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近期将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的案件跟踪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赵铁龙 孙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