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统一司法协助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湖北法院强化台企台胞司法保护
9月18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至2014年三年来湖北法院对在鄂台企、台胞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并发布湖北法院审理的侵害伊能静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等5个涉台纠纷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三年,湖北全省法院审结涉台案件268件,其中民事案件262件,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1件,执行案件3件;受理各类涉台司法协助案件539件,其中文书送达共计523件,调查取证共计16件。
在涉台案件审理中,湖北法院立足两岸关系和谐发展大局,公正、高效、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涉台案件。一是扩大管辖法院范围,方便台胞就近诉讼。2014年5月,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湖北高院在全省各中级法院放开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管辖权。目前,除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外的15个中级法院都具有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二是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提高涉台案件质量。为确保涉台案件文书质量,湖北高院实行涉台文书专门审核制度,规范了全省法院涉台文书的格式,确保质量。三是规范统一司法协助,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湖北高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规范全省法院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三级法院涉港澳台司法协助送达网络,确保了涉台司法协助工作的高效、有序。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做好权益保护工作。(程勇 蔡蕾)